请假申请单
姓名 | 部门 | 上级主管 | |||
事由 | |||||
假别 | □年休假 □产 假 □病 假 □事 假 □探亲假 □婚 假 □调 休 □其 他 | ||||
拟定请假 时间 | 共 天 共 小时 | ||||
职位代理人 意见 | 签名: 日期: | ||||
部门经理 意见 | 签名: 日期: | ||||
人事行政部意见 | 签字: 日期: | ||||
分管副总 核审 | 签字: 日期: | ||||
总经理 批复 | 签字: 日期: | ||||
实际请假 时间 | 共 天 共 小时 校核人: 日期: |
注:
1、员工请假1天以内,由部门负责人批准;3天以内(含3天),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;3天以上,报总经理批准。部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,由总经理批准。
2、病假须出具三甲以上医院医师建议休息病假条及病历报告,婚假、产假须出具结婚证书及计划生育准生证、出生证等。
3、此单存行政人力资源部,作为考勤依据,请假人返岗后应立即向批准人销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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